岗位职责:
1、负责案场的服务形象及办公环境的管理,确保良好的客户服务环境和形象;
2、每天在集队或上岗前传达其他事件信息,检查着装、仪表及强调服务标准并进行训话;
3、全面负责观察监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表现,主动巡视、检查各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,及时指出工作错误,并不断提高服务标准;
4、定期向上级汇报有关案场的服务情况并提出建议;
5、紧急情况发生时应有应急措施,在处理的同时告知上级,工作中主动妥善地解决常规事务,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解决;
任职要求: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38周岁以下;
2、2年以上物业同岗位工作经历、熟知物业管理法规;
3、性格亲和、热情大方且熟练使用电脑。
南京市 - 江宁区
平均收入:5219 元